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1.所有推荐人选,须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学院分配名额为:三好学生19人、优秀学生干部5人、优秀班集体3个。
(二)“三好学生”名额按各院系在籍人数的比例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各院系一个名额;“优秀班集体”先由各院系推荐一个优秀班级,择优选拔。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须提供参评 “班级汇报PPT”(附解说)或视频短片材料,时间不超过8分钟,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对于参加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的演职学生,各志愿者来源高校可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做好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高校志愿者激励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82 号)文件有关要求,在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时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演职学生总数的 2%单独评选,不占分配各高校的总名额。具体由团委组织评选。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评选结果须经二级学院(系)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且在院系官网和公示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工处。
2.经上述程序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须填写评审表,评审表经辅导员和主管领导按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方可上报。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的,不予受理和评审。
(二)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各院系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各院系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申报文件包含评审表(正反两面打印)及名册(Excel 格式)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名册一份,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其余学生参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二级学院妥善保管,以备后期检查。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3 月 30 日。
联 系 人:杨静波 联系电话:4080165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5.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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