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 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27 15:51:18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6

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

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

 

市(含定州、辛集市)残联、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45号),更好地帮助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决定共同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为新入学残疾大学生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及适配标准

服务对象为在我省普通高校就学(含外省户籍),以及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普通高校就学的,本年度新入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在当地残联适配过辅助器具,且该辅助器具还在使用年限内的,不在本次适配的范围。

由省、市残联共同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残疾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为适配标准。假肢矫形器由省辅具中心统一招标适配指定型号,免费适配。

二、行动步骤

(一)需求调查和信息统计。省教育厅组织协调我省普通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后开展新入学残疾大学生情况调查。各普通高校负责统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大学生信息,填写《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省残联(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并提供省内高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

(二)初始评估和适配服务。省残联收到各普通高校的统计信息后,根据任务量,分配至省辅具中心和各市残联共同实施评估适配。所需辅具适配经费从省残联当年辅具适配经费中调剂解决。

省辅具中心和各市残联于收到适配大学生信息后1个月内,制定工作方案,参考新入学残疾大学生本人意愿,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于当年的12月10日之前完成评估适配工作。

我省就读残疾大学生原则上由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到其所在高校集中实施适配。

在外省就读残疾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家期间到省辅具中心或各市残联(需持残疾人证及普通高校学生证)进行适配。

(三)持续跟踪及后续服务。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负责持续跟踪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使用情况,安排并监督做好后续服务。

(四)关于2019年适配工作。2019年为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第一年,对所有有需求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全部适配,2020年以后只适配新入学残疾大学生。2019年度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信息,由各普通高校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残联,省残联组织尽快进行适配。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辅具中心、各市残联,各普通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宣传动员。

(二)注重规范服务。各市残联要切实提高新入学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规范做好残疾大学生确认、评估、适配、回访和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适配安全与效果。省辅具中心负责此次行动中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统计。

(三)做好总结推广。省辅具中心、各市残联要加强对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跟踪指导,及时收集总结典型助学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手段,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理念,做到服务一个高校,总结一个案例。

各市残联要做好服务信息统计,填写《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汇总表》(见附件3),并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适配服务的汇总信息及典型案例上报省辅具中心,由省辅具中心汇总后报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联系方式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亚欣  王立颖

电话:0311-89693621  0311-89693619

手机13931102136  15226561699  

电子邮箱:13785180128@163.com

河北省教育厅  王昭粲

电话:0311-66005722

手机15831960612

    电子邮箱:3469179493@qq.com  

附件:1.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

2.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

3.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汇总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1125

附件1 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 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表.docx
附件3.河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汇总表.docx

 

核发: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6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