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工作职责涵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国防教育、学生奖励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公寓管理等多项内容。
(一)学生管理工作
1、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2、负责校风学风建设、学生工作量化测评和表彰。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和培训。
4、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和新生军训、征兵工作。
5、负责学生学籍和档案工作。
6、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7、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8、负责学生校内奖惩制度建设和落实。
9、负责《学生手册》修订和相关制度的完善。
10、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创新机制和工作案例研究。
11、负责学生处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12、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寓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公寓园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
2、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公寓园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组织指导公寓学生及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组织、协调和督导宿舍的文化建设,营造文化育人氛围。
5、加强公寓区内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做好宿舍内务卫生的常规检查、评比和督导。做好公寓的卫生、就寝、安全、纪律等工作的检查与管理;
6、负责学生的住宿安排、调整及走读学生手续的审核等工作。
7、积极研究和创新公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指导、考核工作。
8、做好各系辅导员进公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
9、加强与各系部的联系,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妥善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10、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助管理工作
1、负责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和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力量助学工作;做好大学生日常生活经济状况调查与研究。
2、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开展对特困生的学习、生活后续服务及帮扶工作。
3、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
4、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新老生缓减学费及学生“绿色通道”的审批。
5、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心理咨询工作
1、负责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服务体系。
3、负责新生入学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4、负责定期对全校辅导员和学生骨干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5、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