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
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做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二级学院(系)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自查时间范围为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资助政策
(一)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退役入学学费减免:退役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的学生。减免学制期学费。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我校新生或在校生当兵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减免复学后剩余就读年限学费。
从2019年开始至2021年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申请学费减免。
要求各二级学院(系)将资助政策宣传到位,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政策的学生及时申请减免。当年入学或复学当年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19年-2021年在校退役士兵(有退伍证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指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已经操作复学但未退役无退役证的不能申请助学金。
三、自查要求
自查二级学院(系)辅导员对退役士兵资助政策宣传解读是否到位。做到人人了解政策。同时按以下要求完成自查内容:
(一)依据下发的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名单和退役士兵助学金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自查。核查是否有漏报、错报情况。确认无误后学生签字,学生未在校的辅导员核对无误后代签。
(二)根据退役士兵助学金名单收齐并查验申请学生的相关资料,进行逐一核对,并填写《2019-2021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复核总表》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享受助学金的学期是否正确,退伍入伍入学时间是否正确等。
上报学生申请助学金资料:
1.学信网学籍信息表,其中已毕业的学生核查其在受助学年(期)是否是全日制在校生,并提供学历信息表或者毕业证复印件
2.退役证书复印件
3.本人建设银行卡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如有漏报,按照下发模板单独制表进行上报。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适时对学校进行抽查,并选取高校重点核查。
(二)严肃整改。各二级学院(系)对自查中发现的资格条件不符、统计重复或遗漏等问题,要坚决立行立改。
(三)改进工作。各二级学院(系)要以本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都能及时获得相应资助。要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数据填报工作,避免虚报、重复填报、错报漏报,确保数据准确,提高政策效能。
(四)及时报送。各二级学院(系)完成自查工作后要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核查学生数量、资助金额、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并填报《2021年河北省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情况表》《2019-2021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复核总表》《2019-2021学年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审核通过名单》《2019-2021学年退役入学学费减免审核通过名单》)。另如有漏报、错报情况,按原表格式另行制表上报。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12月8日前一并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自查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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