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公寓工作实际,制定本公约。
一、严格执行公寓门卫制度
1.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必须在晚上九点半以前离开。
2.学生须严格遵守公寓门锁门时间,晚归学生须在门卫登记,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
3.公寓管理员对出入公寓人员所带物品须进行询问和检查发现特殊物品应详细登记,严禁小商贩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公寓。
二、严格执行公寓住宿制度
4.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改变房间布局,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报经系和公寓管理科批准。
5.学生不得私自留客过夜,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6.寒暑假时,学生必须按时离校,妥善保存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贴好封条备查。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严格执行公寓生活制度
7.学生须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严禁从事任何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8.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一经查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9.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公寓,女生进入男生公寓,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商业活动,学生张贴告示、启事、通知等须在公寓管理科指定的区域内进行。
四、严格执行公寓卫生制度
11.学生须养好良好的宿舍卫生习惯, 自觉维护宿舍公共卫生;各宿舍长要统一安排值日表,每天至少打扫一次,每周三下午进行一次大清扫,室内垃圾及时送指定垃圾点。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12.宿舍内严禁乱贴、乱挂、乱钉,坚决杜绝损坏墙壁和破坏设施的任何行为;未经公寓管理科批准,不得布置文化氛围。
13.严禁在宿舍内、楼道内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严禁隔窗向外抛物泼水,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隔窗抛物泼水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严格执行公寓安全制度
14严禁学生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实,没收器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违规用电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学院财产损失,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5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在宿舍内从事抽烟、做饭、焚烧杂物等一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活动,一经查实,没收器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财产损失,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6.学生须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出门应关窗锁门。发现门锁损坏或物品丢失,应并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公寓管理人员。
六、严格执行公寓报修制度
17.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需要主动配合宿管人员做好宿舍财产登记,发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未登记的宿舍,按公寓管理科原始配置标准赔偿。
18.发现宿舍内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如人为因素丢失损坏(含报修不及时而引起其他损坏)要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包含修理费) ,分不清责任时,由本室全体人员分担赔偿。
19.学生须爱护公寓内一切公共设施,故意破坏公物者,经查实,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和相应纪律处分。
20.学生应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成果,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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