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日期:2021-04-09 09:03:22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投稿员 浏览量:0
关于做好2020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15 号)文件和学院相关要求,各系要做好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系要在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注册学籍。
一、基本信息和入学资格审查。各系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照片、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等逐一比对核查。新生入校后收取本人报到后采集的电子图像与录取电子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特别是要重点做好“3+2”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新生资格审查。
二、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和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开展专业测试复核,存在问题的不予注册学籍;存在疑问,要及时上报。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确保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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