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日期:2021-03-12 10:20:06  发布人:学生工作处投稿员  浏览量:4

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

1、学生公寓的防火教育工作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宣传教育,由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委员会及宿舍长贯彻落实。

2、禁止在公寓内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和灶具。例如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一切大功率电器及各类酒精炉。

3、禁止在公寓乱拉乱接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收音机、充电器等拔离电源插座。

4、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蜡烛。

5、禁止在公寓内燃烧废纸杂物燃放鞭炮,存放易燃易爆物。

6、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并随意乱扔烟头。

二、防盗安全:

1、各公寓管理员要严格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和携带物品登记手续。

2、宿舍内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3、学生离开宿舍要做到随手关门关窗,一楼阳台晾晒衣服要注意保管。

4、学生公寓严禁私自留宿非本宿舍其他人员。

5、严禁学生私自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私自更换锁具。

6、发生入室盗窃事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三、公共秩序安全

1、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组织聚会活动。

3、禁止商贩进入宿舍内兜售物品,进行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

4、学生不得夜不归宿,翻墙入门入室,晚归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5、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球、嬉闹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6、学生在阳台晾晒衣物要注意安全,应使用衣撑,不得踩踏桌椅。

7、严禁在宿舍内观看、存放、传播色情、暴力音像制品和书籍。

核发: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4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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