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资助便函〔2020〕31号
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以来,系统功能逐步完善,基本满足了各地、各校的工作需求,但资助系统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及时和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资助管理部门及各类学校资助系统管理人员应用水平,提升资助系统数据质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于2020年12月28—30日开展资助系统应用线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
2.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
3.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教学校、幼儿园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校(园)领导及系统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部署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2.介绍资助系统学前、义教、高中、中职、本专科和研究生等六个子系统的应用操作。
3.讲解各子系统应用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三、培训时间、方式
1.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8-30日。
2.培训方式:本次培训以在线直播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在计算机浏览器输入直播链接地址,或者使用手机扫描直播二维码方式观看。
各子系统培训详细时间安排及直播链接、直播二维码、直播密码详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
1.精心组织。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各级各类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好电脑、移动设备等在线观看工具,提前进入培训直播间进行测试。
2.会前自学。各市、学校认真学习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函〔2020〕102号),我中心与省教育发展研究与信息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0〕14号)精神,全面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应用工作。
3.会后反馈。请市汇总所属县、区参加培训学校和人员数量,并填写培训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1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
4.推进应用。本次培训结束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内容与要求,加强资助系统应用与资助数据管理队伍建设,持续推动资助系统全面应用,根据《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中的业务操作时间要求,逐级做好资助系统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确保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前义教:苏子毓 0311-66005733
邮箱:2402447182@qq.com
普通高中:崔春燕 0311-66005737
邮箱:176289169@qq.com
中职教育:王晓东 0311-66005735
邮箱:xszz614@126.com
普通高校:王昭粲 0311-66005722
附件:1.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安排及直播链接
2.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情况反馈表
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安排及直播链接
培训子系统 |
培训时间 |
参会人员 |
本专科和研究生子系统 |
2020年12月28日(9:00—12:00) |
各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高校、党校、会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 |
中职子系统 |
2020年12月29日(15:00—17:30) |
各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中职学校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校领导及系统操作人员。 |
学前子系统 |
2020年12月30日(9:00—11:00) |
各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幼儿园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校领导及系统操作人员。 |
义教、高中子系统 |
2020年12月30日(15:00—17:30) |
各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系统操作人员,中小学校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校领导及系统操作人员。 |
直播链接:https://live.xxqs.qq.com 直播二维码:
直播密码:202012
附件2:
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情况反馈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培训学段 |
市 级 |
县 级 |
学 校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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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单位数 |
参加培训人数 |
参加培训单位数 |
参加培训人数 |
参加培训单位数 |
参加培训人数 |
参加培训单位数 |
参加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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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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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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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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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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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仅限市级资助管理部门填写,请根据实际培训情况,统计报送本区域内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类学校的参加培训单位数及人数。
2.参加培训单位指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
3.请将此反馈表电子版于2021年1月5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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